问题 | 是否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辞退单位员工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辞退单位员工 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辞退单位员工。员工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其他。 二、无故辞退如何索赔 无故辞退的索赔是和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故被公司辞退的补偿如下: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两倍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辞退员工可以不开离职证明吗 辞退员工不可以不开离职证明。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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