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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情形
释义
    一、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情形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情形为:
    1.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提供符合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解除后还能仲裁吗
    法律网提醒您,签了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争议还处于仲裁时效期间,就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解除不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是否需要支付,与单位的辞退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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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