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让合同签订内容 |
释义 | 一、房屋转让合同签订内容 房屋转让合同签订内容有: 1.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 2.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质量标准承诺; 6.维修基金的处理;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转让合同生效应具备三个条件,分别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