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不是必须要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不是必须要赔偿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不一定必须要赔偿,具体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赔偿的,则可以不用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 1.行为责任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路权原则; 4.安全原则;包括合理避让原则,合理操作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三、交通事故责任扣分吗 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会扣分。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出具一份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进行一个划分,如果认定书中表明有责任,无论责任大小,一般都是因为违反了交通规则。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处罚的种类有扣分、罚款、拘留等。因此,只有在交通事故中违法的驾驶人才会被扣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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