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如下计算精神抚慰金的数额: 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酌定; 2.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赔偿请求人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请求事由符合本解释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经释明不予变更的,按照其请求数额支付。 二、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对于财产侵权行为设定了三年的行使期限,权利人必须在三年内行使,否则权利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是: 1.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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