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产假期间企业能否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一、员工产假期间企业能否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不能在员工休产假的时候,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因女职工在产期无法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2.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4.非过失性辞退; 5.经济性裁员; 6.其他。 ![]()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为: 1.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另一方; 2.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4.以及交接工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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