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违约情况下押金是否能够退还 |
释义 | 一、租房合同违约情况下押金是否能够退还 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在承租人无过错的情形下能退。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法律网提醒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二、未达到租房合同到期能否解约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解除租房合同后的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 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一般是标的数额的20%,具体的数额要看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同时需要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话,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适当的上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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