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类型的车祸不适宜进行调解 |
释义 | 一、什么类型的车祸不适宜进行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不能调解的情形有: 1.当事人提供不出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 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三、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 1.提出调解申请当事双方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2.确定调解的参与人员下列人员可参加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3.调解程序:告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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