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免除男方不可提出离婚的限制 |
释义 | 一、如何免除男方不可提出离婚的限制 免除男方不可提出离婚限制的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协议离婚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看,协议离婚条件是: 1.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2.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后子女归直接抚养方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母方有法定不适宜抚养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可以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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