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内必须决定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多长时间内必须决定 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必须作出决定。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行政机关需要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对于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作出决定。且不能超过二年的追究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有哪些 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条件如下: 1.必须违法事实确凿; 2.具有法定依据; 3.处罚的程度比较轻。即只有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在其操作上包括三项制度,即表明执法身份、事先告知并说明理由、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当场送达,并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撤销 可以。行政机百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自己作出撤销决定。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度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回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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