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处罚金后如何执行 |
释义 | 一、被判处罚金后如何执行 法院判罚金的执行方式: 1.一般执行方法包括一次或分期缴纳、逐日缴纳、延期缴纳、暂缓缴纳; 2.特别执行方法包括强制缴纳、以自由劳动缴付罚金、易科劳役;易科自由刑等。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执行机关是谁 法律网提醒您,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罚金是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 ![]() 三、判刑后罚金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1.罚金不缴纳,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强制执行。 2.罪犯投入监狱服刑后,不缴纳罚金的会影响减刑。 罚金,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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