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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释义
    一、如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有关规章制度是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建立健全房屋拆迁有关规章制度,是以拆迁法规为依据,在拆迁管理、服务管理、补偿安置、争议调处、监督检查等方面,通过制定具体的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依法、公正、规范、有序的房屋拆迁秩序,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是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公告拆迁,接受监督。拆迁主管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必须将拆迁人名称、房屋拆迁许可证发证机关名称和文号、拆迁范围和四至、拆迁期限和搬迁期限、拆迁登记事项和诉权等内容,依法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被拆迁人认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间认为需要停止拆迁行为的,可以作出暂停拆迁的决定。
    二、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的材料:原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三、商铺被征收承租人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商铺被征收承租人能有一定的补偿。商用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已经出租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征收补偿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搬迁与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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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