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避税签订假合同如何处罚
释义
    一、避税签订假合同如何处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而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避税签假合同可能会涉嫌合同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能认定为虚假合同的情形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避税签订假合同如何处罚”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为避税而签订假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会受到以上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法律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