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释义 |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由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在没有其他股东牵制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易发生股东个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在公司登记中写明自然人、法人的独资情况,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但是需要符合破产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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