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股东怎么退出 |
释义 | 一、代持股东怎么退出 代持股东退出的方法是,隐名股东显名化,需要经过股权向外转让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是无权转让股权的,否则属于无权处分。名义股东会被记载于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代持股东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代持股东是否承担公司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股东按照章程的约定实缴完认缴出资了。股东不需对其他公司债务负责任(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除外)。 2.如果认缴的出资没有实缴完毕,那么股东应当继续在认缴的范围内出资。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代持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代持人不是实际出资人,对股权无处分权,擅自转让实际出资人的股权构成侵权及对代持协议的违约,但此并不影响其擅自转让股权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代持人不能履行义务,受让人可以解除协议并要求代持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代持股东履行了协议,而受让人在受让股权时不知代持股东无权处分并支付了对价,则受让人取得股权,实际出资人无权追回,只能要求代持股东赔偿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