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依据下的刑事立案流程 |
释义 | 一、法律依据下的刑事立案流程 法律依据下的刑事立案流程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刑事案件能否撤回立案 刑事案件能撤回立案,法律网提醒您,但是不能随意撤案,一般需要出现以下情形,才可以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三、刑事案件中是否必须请律师 刑事案件并不是必要请律师,刑事案件并不一定需要请律师,虽然刑事案件请律师的作用是比较大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网提醒您,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律师法》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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