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样判定 |
释义 | 一、汽车与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责任怎样判定 汽车撞摩托车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多久才能取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五日内才能取车。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调查结束后,应该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五日内通知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否起诉 法律网提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是: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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