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知担保人是否必须在债权债务转让时进行 |
释义 | 一、通知担保人是否必须在债权债务转让时进行 通知担保人是必须在债权债务转让时进行,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二、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的法定规定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债权转让必须遵守的法定规定是: 1.存在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 2.债权属于根据债权性质、按约定、依法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3.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达成了转让协议; 4.以及债权人及时地通知了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三、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 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如下: 1.如债务全部转让,则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受让的第三人直接向债务人承担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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