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是否属于个人侵权自诉案件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是否属于个人侵权自诉案件 职务侵占不属于个人侵权自诉案件。职务侵占罪是不在自诉案件范围之内,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 三、职务侵占案在什么地方立案管辖 职务侵占案在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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