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夫妻的负债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分居期间夫妻的负债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处理所负的债务的方式: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其自行处理。法律网提醒您,有证据证明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 2.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等。 三、夫妻之间的债务需要公证吗 夫妻债务不需要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分割等事项,夫妻债务不是法定公证的事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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