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中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同居中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同居中的债务纠纷该如下处理: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同居关系期间的债务,对外由双方承担连带债务;对内,则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债务,承担超过自己份额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二、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 三、怎么算是以夫妻名义同居 以下两种情况算是以夫妻名义同居: 1.同居双方,彼此内、外以夫妻相称。法律网提醒您,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公认他和她是生活在一起的夫妻。 3.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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