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被拘留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被拘留 以下情况下可以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 二、刑事拘留需要检察院批准吗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获得检察院的批捕。法律网提醒您,只有实行逮捕才需要获得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而实行刑事拘留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如果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 三、刑事拘留的时效性有何规定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的期限是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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