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保护措施驰名商标有何特殊之处 |
释义 | 一、特殊保护措施驰名商标有何特殊之处 特殊保护措施驰名商标有以下特殊之处: 1.设有专门的法律及解释予以特殊保护; 2.对于商标申请,有关行政部门认定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处理; 3.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申请,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4.其他特殊保护。的商标之中,这就是驰名商标的特别之处。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二、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该商标的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材料; 3.商标样本; 4.其他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三、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1.认定部门存在区别,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或或法院; 2.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存在区别; 3.认定标准存在区别。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十三条 [2]《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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