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所需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所需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所需的标准是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二、被认定为工伤后还要鉴定吗 被认定为工伤后不一定还要鉴定。但是工伤职工自愿放弃做工伤鉴定的情形除外。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是由有公信力的鉴定机构做出,有专业的参考价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参考伤残鉴定作出相应的赔偿数额的判决。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三、应该怎样解决工伤认定争议问题 解决工伤认定争议问题的方式如下: 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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