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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房屋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释义
    一、拆迁房屋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拆迁房屋补偿的方式如下: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二、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拆迁补偿款一直不给被征收人可以发出催告敦促征收人尽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结果作出后仍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三、房屋拆迁租赁户是否有补偿
    需要依据租赁合同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根据本条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只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包括承租人。也就是说,承租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款是不享有权利的,也无权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补偿。但是,虽然承租人不是被征收对象,无权签订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也无权就承租的房屋获得安置补偿费,但是基于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可以基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双方约定,主张搬迁费、装修补偿或者其他补偿。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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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