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判断标准 |
释义 | 一、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判断标准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判断标准为: 一般以约定或者法定期限为准,如没有约定或者法定期限,则为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二、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当事人中止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的效力分别有: 1.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3.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