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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刑事诉讼
释义
    一、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1.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审查,立案法院阅读起诉状进行案件形式审查后,认为属于自己管辖范围、起诉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诉讼请求明确的,会做出受理的决定,并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计算案件受理费。
    2.办案法官收到案卷资料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副本交付被告答辩,并按照规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
    3.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会规定判决文书的自动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诉讼原则。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交通事故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诉讼所需材料有:起诉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营业执照,户籍证明;肇事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病案病历,检查报告单,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以及用药明细等;法医鉴定书及鉴定费发票;误工证明、收入证明;残疾辅助器具发票,交通费发票等;死亡案件需提供尸检报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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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