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的鉴定办法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办法有哪些规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办法有以下规定: 1.鉴定可以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也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转交鉴定; 2.专家鉴定组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3.其他法律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发生医疗事故时怎么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采取和解、调解和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具体如下: 1.和解:患方和院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调解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三、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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