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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止诉讼时效的方式有哪些
释义
    一、中止诉讼时效的方式有哪些
    中止诉讼时效的方式有: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包括哪些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起算,恢复原状请求权以物被损害时起算;
    5.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的债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诉讼时效的功能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交易的安全。
    诉讼时效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2.维护既定法律秩序的稳定。
    3.有利于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并及时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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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0: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