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一、公司倒闭了欠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企业破产倒闭后债务还能要回来。 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 二、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提出破产申请;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相关资料,召开债权人会议; 4.管理人登记申报的债权; 5.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三、公司破产清算需要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一般需要一年,具体时间由实际情况决定。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破产后,管理人应当清偿公司债务,分配破产财产。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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