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找工作吗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能找工作吗 取保候审能找工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限制部分人身自由,但是可以工作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申请提交后多久有答复 取保候审申请提交后3天内有答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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