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庆节加班不给加班费是否算违法 |
释义 | 一、国庆节加班不给加班费是否算违法 国庆节加班不给加班费是算违法行为,因为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了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 加班工资一般是按基本工资而不是全额工资为基数算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相应的倍数计算的。而如果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对工资有约定,则应当按照不低于所约定的工资标准去确定加班工资,即此时加班工资不一定按基本工资计算,而按照约定的计算。若没有约定,则加班工资通常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至少也是基本工资计算。 ![]() 三、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1.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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