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 |
释义 | 一、怎样理解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 理解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开庭 行政诉讼到开庭日期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网提醒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 三、行政诉讼胜诉后如何索赔 行政诉讼胜诉后的索赔是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认定赔偿,涉及到行政机关存在法律适用不正确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行政机关根据国家赔偿的相关规定来赔偿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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