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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做完工伤鉴定后还用做什么
释义
    一、做完工伤鉴定后还用做什么
    做完工伤鉴定后还用做:
    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是否存在问题 。
    2.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三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二、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鉴定需要交钱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会收费。但是因工伤而发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和康复费等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人事先垫付的,则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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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