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权如何划分 |
释义 | 一、房屋继承权如何划分 房屋继承权的划分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二、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 1.实物分割: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是不可以转让的,他只能是继承人单方面的接受和放弃,不能被继承人转让出去。根据民法典规定,若继承人出现一下几种情况之一,则会被剥夺继承权: 1.若继承人为了继承财产而故意伤害被继承人。 2.若继承人为防止自己继承权力被削弱而故意伤害其他顺位继承人。 3.有严重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行为的将丧失继承权。 4.私自伪造或篡改被继承人遗嘱且情节严重者将丧失继承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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