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如何进行
释义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如下进行的: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二、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6.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三、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9: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