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的居民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1.提出申请 2.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 3.确定筹备组成员 4.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5.第一次筹备组会议 6.筹备组的工作 7.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及征求修改意见。 8.验核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 9.印制选票和表决票,制作投票箱。 10.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 11.业主大会的召开 12.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 13.确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表决事项是否通过 14.公示选举和表决结果 15.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 16.业主委员会备案 17.刻制印章 18.业主委员会成立通告 19.资料保存。 ![]() 三、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