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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轻伤公安机关能撤案吗
释义
    一、轻伤公安机关能撤案吗
    轻伤案件公安机关不可以撤案。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撤销,因为轻伤涉及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才能撤销案件。法律网提醒您,行为人与受害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是可以考虑从宽处罚。
    二、什么情况可以撤案
    可以撤销案件的情形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在管辖范围之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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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