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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的拍卖程序是如何的
释义
    一、房产的拍卖程序是如何的
    房产的拍卖程序是如下:
    1.法院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拍卖公告,房产拍卖的在30日前进行公告,拍卖公告内容包括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拍卖法院等信息;
    2.竞拍人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资格;
    3.拍卖开始后,竞拍人进行出价,如竞拍失败,保证金会退还,如竞拍成功,应按照法院在竞买公告中的要求打款方式进行一次性付款;
    4.等法院通知竞拍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资料,即可自行办理拍卖房屋的过户。
    二、房产拍卖竞买人条件
    房产拍卖竞买人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房地产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房地产竞买人也可以是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需遵循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居住房屋的竞买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人;非居住房屋竞买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法律网提醒您,超过此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
    
    三、司法的房产拍卖可以买吗
    司法的房产拍卖可以买。司法拍卖的房子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权,法院将其作为抵押的房子进行拍卖来偿还债务。司法拍卖的房子具有价格低、房源少的特点,一般是拍卖成功后,房屋物权就可以进行转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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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