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交警大队不起诉 |
释义 | 一、醉驾交警大队不起诉 醉驾交警大队不起诉的情形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的判刑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醉驾的判刑标准是,涉嫌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醉驾多长时间开庭 醉驾开庭的时间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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