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的基本要素 |
释义 | 一、签订合同的基本要素 签订合同的基本要素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二、合同的法律类型 1.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3.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4.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5.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 三、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有: 1.合同订立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是否为意思表示真实、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合同条款有无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网提醒您,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4.合同条款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