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临时建筑物使用年限为几年
释义
    一、临时建筑物使用年限为几年
    临时建筑物使用年限为两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律网提醒您,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进行延期
    土地使用年限到了进行延期的方法:土地使用年限延期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到期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4: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