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哪些 |
释义 |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 1.未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赔双倍工资; 2.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的劳动关系的成立; 4.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5.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劳动合同三要素具体是什么 1.主体: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它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2.内容: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3.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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