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险该怎样理解 |
释义 | 一、财产保险该怎样理解 财产保险的理解应该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交纳保费,保险人则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财产以及其相关利益因为自然灾害或者保险事故而导致的损失进行赔付。 法律网提醒,财产保险一般还包括了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者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其所能保障的财产包括飞机、电厂、大型工程、厂房、船舶、汽车、家庭财产等物质财产,以及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等非物质财产。 二、财产保险原则分类 1.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3.近因原则,含义为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三、财产保险怎么申请理赔 财产保险理赔基本程序如下: 1.报案。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支公司内勤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深圳市外的检验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5.审批。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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