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了合同又不买了会怎样 |
释义 | 一、买房签了合同又不买了会怎样 买房签了合同又不买了的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网提醒,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购房合同能取公积金吗 仅凭购房合同是不能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如果要提取住宅公积金,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协作建房、集资房等相关自住住宅的,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供给相关证明资料,包括: 1.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协议的正本和副本; 2.采购发票正本和副本; 3.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员工本人的相关银行储蓄账号。员工爱人要提取住宅公积金的,除供给上述信息外,还需供给夫妻关系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购房人与购房人存案单复印件。 ![]() 三、房屋买卖合同签了发现被骗了怎么办 被骗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仲裁机构仲裁的方式,解除房屋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欺诈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撤销后就不需要解除。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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