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开庭前有调解吗 |
释义 | 一、起诉开庭前有调解吗 起诉开庭前有调解。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其显著特征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或转入庭审程序,它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 二、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怎么收 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一条股东,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法院调解的效力 法院调解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五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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