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还没有生效怎么解约 |
释义 | 一、合同还没有生效怎么解约 合同还没有生效,当事人可以协商解约,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二、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法律网提醒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有以下解决措施: 1.恢复原状。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解除合同法定事由是什么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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