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财产公证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房屋财产公证书怎么写 房屋财产公证书的撰写要求如下: 1.申请公证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其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共公证的文书的名称、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和数量和其他补充情况。 4.公证结论以及所涉法律条款。 二、房屋财产公证的程序 房屋财产公证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法律网提醒,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 三、公证处不公证的情况 公证处不公证的情况大致如下: 1.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对涉及敏感、重大权益事项的公证申请,应当由有经验的公证人员认真审核。 2.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 在有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公证机构不得办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除外)的融资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3.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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