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限 |
释义 |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限制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限制规定如下: 1.关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 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有些情况下不能直接进入流转。 2.关于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流转的限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要通过行政审批,并交纳相应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才能流转。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要特征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 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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