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同履行抗辩权条件规定 合同履行抗辩权条件规定根据抗辩权的内容有所不同,如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如下: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二、合同抗辩权具体是哪三种 合同抗辩权具体是指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行履行抗辩权及不安抗辩权三种。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先行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三、合同中三大抗辩权的相同点 合同中三大抗辩权的相同点如下: 1.目的相同 无论何种抗辩权,其目的都在于能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交易次序。 2.适用范围相同 三种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双务合同中,并且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 3.权利效力相同 此三种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 4.行使方式相同 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依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法律网提醒,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依职权主动援用。当事人如不行使此项权利,又不履行自己义务,即应负逾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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